第一次见到叶帆是在一个同学聚会上。
我的作家班同学老枪的女友,是中文系大二女生,名字叫北芳,挺阳光挺漂亮一个女孩。又很有钱,出手阔绰大方。据说父亲是南方某城市一位知名商人,靠手工作坊起家,资产已逾百万。那时的资产逾百万,已经是了不起的数字。
那段时间老枪时常拉着我去赴女友的同学聚会。
参加聚会的大多是北芳中文系同学,二十岁出头一群漂亮女孩。那时候还没流行“美眉”这词儿,叫女生一声“女孩”就很时髦了。
老枪我俩大男人坐在一群女孩中间显得挺抢眼。
老枪是诗人,每月总有几首组诗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当时已是省级作家协会会员,属于文坛上的后起之秀,已有些薄名。老枪人长得白白净净、高大挺拨,在女孩们中间谈笑风生、挥洒自如、如鱼得水。像只不知疲倦的海龟,在温润而无边的海水里快乐地畅游。
我是写小说的。严格地说当时我还是个文学爱好者,因一个短篇小说被文学选刊选载,还配了国内当时较知名评论家的评论,并获了某文学刊物的小说奖。因此,有幸被选到作家班来。
在这所大学的作家班里,天南地北的人都有。平时在教室里闲聊或在餐厅吃饭,你能听到五湖四海的各种口音,典型的南腔北调大杂烩。老枪是典型的南方人,说普通话特别笨,听上去像个台湾那边派遣过来的特务。他本人虽然不太富有,家却在沿海某发达地区。我的家在长城以北,是典型的北方人。在作家班里,老枪我俩一南一北却成为朋友。而且关系比较铁。
与老枪不同,我自觉很难与在座女孩们融洽在一起。也许是年龄的原因,我当时已经28岁,古人云三十而立,我不但没“立”,连点“立”的迹象都没有。另一个原因,北芳请到的都是南方人,这些人坐在一起说着你依我侬的南方话,我听着不太顺耳,又似懂非懂。
所以,坐在那儿的我显得很落寞很单调很乏味。
多数时候,当漂亮的大二女生们被老枪风趣幽默的语言逗得止不住傻笑的时候,我正抓紧时间埋头猛吃猛喝。
老枪显然对我的吃相不满意,但他又没法儿表示出来,毕竟我是他的朋友,丢我的面子他脸上也不好瞧。他惟一的补救办法是拼命地使他的语言更风趣更幽默更能引发女孩们的笑,以此引开女孩们可能对于我吃相的注意力。
为此,老枪几乎每次都吃不太饱,回到宿舍还要泡方便面。方便面总不比饭店的菜肴更好吃。某次,当老枪泡好一袋方便面睹气大吃大爵时,他斜眼盯着酒足饭饱坐在那里心满意足打膈的我,没好气地说:“吃饱喝足了?”
我点头说:“差不多了!”
老枪说:“你小子懂不懂‘绅士’二字?”
我说:“懂,在我们北方叫地主老财,你们南方好像叫什么阔佬!”
老枪说:“人家那些女孩可都是有学识有教养的,你小子农夫一样狠吃猛喝,害得我每次都吃不饱!”
我装糊涂说:“我狠吃猛喝倒怎么害你吃不饱?我夺你筷子还是抓住你手了!”
老枪恨铁不成钢地说:“北芳说你人长得够帅,气质也不错,又有作家班这块金字招牌,很受女孩们青睐。就是言谈举止不太注意,不容易亲近,太孤傲!”
我说:“感谢北芳这么关注我,可惜我就这么个人,从娘胎里爬出来就这副德性,生就的骨头长就的肉,改不了!”。
老枪说:“其实你仅比我大1岁,又没成家,人总得为自己设身处地想一想。你们那破地方我听说过,跟沿海一比起码得差50年。北芳的朋友你都看了,个个温柔漂亮,又都是南方富庶之地来的。如能从中交个女朋友,将来跟她去或带她回北方,对你的人生都会有好处!”
我欲言又止。
老枪说:“北芳还说,她的几个女同学都对你有好感,可你小子一副爱理不理、心不在焉的样子,谁都搞不懂你心里想些什么!”
我说:“这还不简单,想吃,想喝,想快乐,想努力学习,想尽早拿到毕业证!”
老枪说:“就这些?”
我说:“是!”
老枪一口气吃下最后一口方便面,滋喽滋喽喝尽汤,独自摇头感叹:“完喽,你,不可救药!”
我心安理得地躺在床上看一本描写对越自卫还击战的书,对老枪的感慨无动于衷。我心里想:大不了以后不跟你去参加北芳的同学聚会。再说,只有我心里明白,那种洋溢着青春快乐的场面,其实早已不属于我!
果然,第二天下午下课前,老枪接到北芳的电话,连瞅我一眼都没有,就走出教室去赴约。
尽管我对跟老枪参加北芳的同学聚会不十分热衷,不过,老枪不打一声招呼地走了,我心里还是不很通快。
我落寞地离开教室回到宿舍,拿上饭盒意志消沉地向餐厅走去。
在通往餐厅的林荫道上,学生像潮水一样向前奔流。我无聊地打量着行色匆匆的学生们的脸,判断着哪些是大一大二的,哪些是大三大四的。大一的学生行色拘谨,一脸高中生的稚气未脱,因头脑中装满着对大学校园生活的新奇和对美好未来的天真憧憬,看上去紧张忙碌而又朝气蓬勃;大二的学生比大一时略微成熟一些,已经学会在校园里扮酷,玩潇洒。走路时不但东瞅西瞧、招摇过市,还哼着歌或三五成群嘻嘻哈哈;大三的学生快成精了,混成名符其实的学生油子,在校园里吊儿郎当地晃来晃去,敢边走路边盯着漂亮女生看。胆大的,还敢在坚决禁止学生谈恋爱的校园里,男女同学拉着手走;大四的学生沧桑疲惫写在脸上,他们的心思已不在校园,他们接下来要面对的将是关乎一生的毕业选择。因此,他们总是显得满腹心事、心不在焉……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老枪突然骑着单车单腿支地停在我面前。他向我使个眼色,勿庸置疑地说:“上车。”
我不理他,绕开他向前走,说:“我要去吃饭。”
老枪伸手拦住我,抢过我的饭盒扔进车筐里,说:“我让你上车你就上车!”
老枪绑架似地把我拉上车,骑车驮着我冲出大学校园。来到马路边,他把单车随便往路边一放,也不锁车,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就往车上推我。
我说:“你的车,我的饭盒!”
老枪说:“来不及了!”
那时我们上街的交通工具多半是自行车,有时也坐公交车,打的在那时的我们看来,还是件比较奢侈的事情。
老枪坐上车对我说:“别以为是我犯贱非得带你,北芳说今天介绍我们认识两个新朋友,让我一定请上你。”
我说:“这还叫请?绑票似的!”
老枪恶笑说:“我神经呵,绑你!今天咱可事先说好,你小子可得给我装点斯文,别再故意恶心我。”
我说:“我可是我行我素惯了的,这你知道!”
老枪说:“你小子那点花花肠子谁不知道?没见到你中意的女孩,见到了,你小子比谁都会装斯文!”
我心里一声哀叹:“知我者,这斯也!”
就是在这天的聚会上,我认识了中文系大二女生叶帆。
实话说看到叶帆的第一眼,并没感到她有什么特别之处。
北芳向我们介绍时,先介绍的是林鲸。林鲸是北芳的老乡,婷婷玉立、风姿绰约一个女孩。北芳还着重介绍林鲸的父亲,是她家乡城市的市委副书记。在地方上,那属于高官了。北芳与林鲸的父辈一官一商,在她们的家乡都很知名。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她俩看上去很友好、很默契。
林鲸大大方方地与老枪和我握手,笑说:“听芳芳说了,她有俩个作家朋友,很高兴认识你们!”
林鲸美丽的眼睛在我脸上瞄了片刻,转而看着老枪笑,说:“我读过你的诗,写得真捧!”
老枪受宠若惊地说:“胡乱写而已!”
这时北芳介绍叶帆,说叶帆是她的高中同学,又是老乡。更重要的是,叶帆还是个才女,作文写得特别捧,还在省报文艺副刊上发表过诗。
叶帆脸颊微红地看老枪和我,说:“芳芳,别在大作家面前寒碜我,我那点文化水算什么!”
叶帆看我的时候,我也正打量着她。她的目光清纯明亮,像晚秋净水中的一轮明月。她的目光与我的目光相遇在一起,,我读懂了她目光中的解读与探寻,心里想这是个内心很丰富的女孩。
叶帆一打眼看上去并不像林鲸那样光彩照人,但叶帆给人的感觉很精致。她身材略嫌清瘦,给人玲珑剔透的感觉。五官并不妖娆,但搭配细致合理。她表情自若、淡妆轻抹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件精雕细琢的工艺品。更令我惊奇的是,叶帆说话时,不经意间会流露出一句半句的北方口音。

